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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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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陈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任操作工。甲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当行为列举:打斗、攻击、威胁、挑衅导致在公司场所发生斗殴行为;在工作场所开始某攻击行为如打斗的主要责任人,造成严重后果(包括造成无论价值多少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其他行为,任何其他合适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不当行为。2017年6月29日,陈某在工作场所与甲公司的癫痫患者的护理经理宋某产生争论,陈某朝宋某脸上吐了口水,但双方没发生身体上的碰撞。同日,甲公司向陈某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载明“陈某先生……,鉴于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济南癫痫治疗军海劯攻勊,现根据员工手册中的员工行为准则相关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当行为:打斗,攻击,威胁,挑衅导致在公司场所发生的斗殴行为。经公司研究决定,立即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你的很后工作日为2017年6月29日。本通知自送达至您癫痫检查项目之日:2017年6月29日起生效,即自解除日起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陈某不服,于2017年7月20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000元。仲裁委裁决确认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支持了陈某的仲裁请求。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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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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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上班期间与同事起争执并向同事吐口水,公司将其解除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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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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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经过两审终审,审理过程分下如下: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双方举证质证情况,陈某认可其存在吐口水的行为,但双方均陈述事发过程中陈某与甲公司经理宋某之间并未发生斗殴行为。员工手册已明确载明存在打斗、攻击、威胁、挑衅且导致斗殴行为发生的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故甲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中“打斗、攻击、威胁、挑衅导致在公司场所发生的斗殴行为”的规定,解除与陈某之间的劳动合同缺乏依据,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000元。甲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由于用人单位在经济实力、信息获取等方面的强势地位,用人单位在证据占有、收集、提供等方面都优于劳动者,故法律对用人单位苛以更高的举证义务。甲公司以陈某存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的“打斗、攻击、威胁、挑衅导致在公司场所发生的斗殴行为”为由单方解除了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应由甲公司对违纪事实的存在进行举证。
综观一审中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虽陈某存在吐口水的行为,但甲公司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陈某存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所载的斗殴行为。由此,具有举证优势的甲公司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上诉主张成立,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一审法院认定甲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甲公司应当向陈某支付违山东看癫痫专业医院哪里好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